市场监管总局:选购婴配乳粉牢记“四要两不要”

2025-08-05 19:25:47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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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关于胴体回忆完整无删减   6。履行四方责任。请广大居民认真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主动按时参加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全区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督促员工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测。各用人单位要强化返岗前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场所码、健康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的查验,对于未参加本次核酸筛查的人员,要及时提醒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对未落实查验制度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不履行核酸采样前静止要求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摄

  中新网8月5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提示“四要两不要”,提醒消费者科学选购婴配乳粉。

  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在母乳不足或无法进行母乳喂养时,可用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乳粉”)替代或部分替代母乳。

  一要选注册产品。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注册的产品配方,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成分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需求。选购时请认准产品标签上的注册号“国食注字YP+4位年号+4位顺序号”。

  二要看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标注了婴幼儿必需成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和可选择成分,一般在产品标签上以“营养成分表”的形式呈现,家长可根据孩子情况按需选购。

  三要查保质期、贮存条件和使用说明。建议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近的产品,特别要关注开封后的贮存方法、食用期限,严格按照贮存条件贮存;根据产品使用说明(冲调方法、喂养表等)进行喂哺,并注意奶勺、奶瓶、奶嘴等清洁卫生。

  四要区分婴配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婴食品)。健康婴儿没有必要使用特医婴食品。特医婴食品是针对食物蛋白过敏、乳糖不耐受等0—12月龄婴儿的特殊医学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家长可以通过产品名称、注册号“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和“小蓝花”标志识别。

  不要盲目听信误导婴幼儿喂养的“伪科学”。建议家长从正规渠道获取科普知识,不要盲目听信“米汤可以完全代替母乳和奶粉喂养孩子”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谣言,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不要过度喂养。母乳或婴配乳粉的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婴儿正常营养需要。过度喂养可能引发婴幼儿超重肥胖,甚至有延续至儿童期、成年期的可能,增加成人期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风险。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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